印刷行业环保准入管理办法
一、总则
为了加强印刷行业的环保管理,推动绿色印刷的发展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制定本管理办法。本管理办法旨在通过设定准入条件,规范印刷行业的发展,促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。
二、准入条件
1. 印刷企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,具备符合环保要求的印刷设备和生产工艺。
2. 印刷企业应具备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环保设施,能够实现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回收和再利用。
3. 印刷企业应具备健全的环境管理体系和相应的管理人员,能够保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实施。
4. 印刷企业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要求,污染物排放应达到规定的标准。
三、申请与审核
1. 印刷企业应向当地环保部门提交申请,申请材料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、环保设施情况、环境管理制度等。
2. 当地环保部门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,并组织现场检查,核实企业的环保设施和生产情况。
3. 经审核符合准入条件的印刷企业,由当地环保部门颁发环保准入证。
四、监督管理
1. 当地环保部门应对印刷企业实施日常监管,检查企业的环保设施、环境管理制度等执行情况。
2. 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印刷企业,当地环保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整改,直至达到准入要求。
3. 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印刷企业,当地环保部门应依法予以处罚。
五、附则
1.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2. 本管理办法由当地环保部门负责解释。
3. 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,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。